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后感100字
今天,我在看一本叫"时代广场的蟋蟀"的书。内容是这样的:蟋蟀柴斯特从老家来到了纽约,他不熟悉环境。半夜磨牙把主人家幸苦挣到的两块钱 给吃了。和两个朋友聚会,把报摊点燃了。主人家的妈妈气愤至极,扬言一定要赶走它。一个偶然的音机会,它的小主人发现它能演奏音乐,小主人的妈妈正好是个音乐迷,蟋蟀的演奏打动了她的芳心。他们这才决定不计前嫌,将它留下来,并且为它开演奏会。一时间,一只会唱歌的柴斯特蟋蟀声名大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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