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奇葩制度: 典妻, 一个中国婚姻制度的毒疾
听说过典当,网友们有没有听说过“典妻”?说白了,典妻就是拿人当物,典当给别人换钱,而且是典当一段时间,过了这段时间,就要拿同样的钱赎回来。
听上去很不可思议,也很难理解,但这却是中国古代真实存在的社会现象,尤其是清朝的时候,这种现象已经达到顶峰。
典妻有几个特点,第一,典妻与她之前的相公仍然是夫妻关系;第二,被典的妻子会住在买她的人家里,衣食住行全由男方支付,被典期间,典妻通常是不允许回家的;
第三,很多典妻的交易本质是以生子为主,也就是借这个妻子给雇主生孩子,生下的孩子管雇主的原配叫母亲,而孩子真正的母亲,顶多叫个婶婶,这对亲生母亲来说,无疑是残酷的;
- 并不是所有的典夫都是有钱人,也存在很多双方都是穷人的现象,只是典夫具有足够强的劳动能力,而典妻的一方,多因体弱多病,没有劳动生产力,那么就会采取这种交易方式,让典夫住进典妻家里,达成生活上的互补。
这期间典妻生下的孩子会采取平分的方式,如果只有一个孩子的话,他们会自行商议,决定孩子属于谁家。